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鲁科职院字〔2021〕85号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申诉工作流程,完善申诉管理制 度,确保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 员会 ”)工作有章可循,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 定》(41 号令)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实际,制定山东科技职 业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章程。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二条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如 下:
委员会主任: 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
常任委员:党委(院长)办公室负责人、纪检监察室(纪委 办公室)负责人、 团委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学生工作处负责 人、招生就业处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安全保卫处负责人、学 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院学生会权益部部长、学院法律顾问。
非常任委员:
(1)教师代表: 由提起申诉学生所在系部辅导员和教师代 表组成。
(2)学生代表:提起申诉学生所在系部学生代表。
(3)非常任委员资格只在处理本系部学生提起的申诉时有 效。
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 作处处长兼任。
第三章 委员会工作职能
第三条 负责受理学生对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申 诉,并做出复查决定。
第四章 委员会工作原则
第四条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工作应遵循 以下原则:
1. 以人为本原则。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牢 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 优先维护学生切身利益,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2. 公平公正原则。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必须实事求是、公平 公正,坚持统一标准、一视同仁,做出复查决定时应确保事实清 楚、依据充分、程序正当、结果公开。
3. 依法办事原则。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务求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必循,将 依法治校落到实处。
4. 自觉回避原则。为保证委员会有效行使职能,与受理申诉 存在利益关系的委员会成员应自觉回避评议过程,以避免对最终 裁决产生干扰。
第五章 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五条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如下:
1. 聘任制度。委员会采用聘任制,原则上聘期为一年,任期 满可进行续任,委员会委员名单应定期面向全校公布。
2. 民主制度。委员会应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参与表决的成员 一律平等,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复查决定。
3. 监督制度。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成员间应互相制约、互 相监督,形成决定应及时以适当方式公示,确保结果公开透明, 自觉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4. 会议制度。委员会视具体情况不定期召集代表会议,处理 学生申诉并形成复查决定。
第六章 委员会工作流程
第六条 学生对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 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之日起 10 日 内, 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 诉。
第七条 在接到申诉材料之日起 15 日内,委员会组织相关成 员进行调查核实,召集委员会代表召开会议进行复查,复查结论 经学院法律顾问认定后形成复查决定并告知申诉人。
第八条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结论的,经学院领 导批准,可延长 15 日。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建议学院暂缓 执行有关决定。
第九条 委员会经复查,认为做出处理或者处分的事实、依 据、程序等存在不当,可以作出建议撤销或变更的复查意见,要 求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研究,重新提交院务会或者专门会议作出决 定。
第十条 学生对复查决定仍持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学院复 查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 向山东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一条 自处理、处分或者复查决定送达之日起,学生在 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学院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 门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第十二条 处理、处分或者复查决定未告知学生申诉期限的, 申诉期限自学生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之 日起计 算,但最长不得超过6 个月。
第七章 委员会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 委员会代表例会参会人数应为奇数且不得少于 7 人,其中必须包含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具体参会成员及人数由 委员会办公室依据例会议题确定。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可不予受理:
(1)超出学生申诉工作范围或者超过规定期限的;
(2)接到处理决定后,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申诉的;
(3)委员会成员在聘期内不能正常履职,或在履职过程中 违反工作纪律、循私舞弊的,应立即终止其聘任资格,重新审查 学生申诉情况。
第十五条 委员会各项工作应以书面形式清晰、详实记载, 并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工作资料及时归档。
第八章 其他事宜
第十六条 本通知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申诉书
2.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2021 年 7 月 1 日
附件 1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申诉书
申诉人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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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
| 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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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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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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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诉时间 | 年 月 日 | 申诉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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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处理或处分告知书时间 | 年 月 日 |
申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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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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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诉 事 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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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诉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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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签名: 受理人签名: 受理时间: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成员名单
根据《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章程》要求, 现将2021 年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委员会主任:李保城 | 党委委员 副院长 |
常任委员:李兴凯 | 党委(院长)办公室主任 |
齐风升 | 纪检监察室(纪委办公室)主任 |
付海涛 | 团委书记 |
张振东 | 教务处处长 |
王 伟 | 学生工作处处长 |
刘广合 招生就业处处长
于珍萍 财务处处长
高洪荣 安全保卫处(武装部)处长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
学院学生会权益服务部部长
学院法律顾问 1 人
非常任委员:提起申诉学生所在系部辅导员和教师代表各 1 名
学生代表:提起申诉学生所在系部学生代表 1 名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处处 长王伟兼任。
常任委员因工作岗位调整,委员职位由接任该岗位人员顺序 担任,不再另行发文公示。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2021 年 7 月 1 日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党委( 院长)办公室 2021年7月1 日印发